这是自由与伦理的决策,道义论与功利论的矛盾
很多人对此误解,认为只要写了推荐剂量就是教唆人滥用受害。这显然阅历不足。包括我自己,以及我观测的社区风气,假如存在一个od药物……
如果控制不好,推荐剂量高上天,那确实是让人受害;但如果控制得当,推荐剂量压低,oder按照那低剂量od,于是减轻了危害
如果不写推荐剂量,一切都不会发生,符合道义论,可oder却会更受害;如果写了推荐剂量,附带一大堆责任,可oder却减害了,符合功利论
总的来说,应该写经过减害控制的推荐剂量
为什么要说“知识无罪”、“咎由自取”、“人有权利知道任何知识”?原因很简单:责任
就比如之前的奈福泮事件。传播者声称“知识无罪”,把那些不负责任的讯息传出去。人们按照那些内容干出高血压,问责传播者又会被摆出“咎由自取”。叫传播者闭嘴,又被反驳“人有权利知道任何知识”
这所造成一切的后果,责任不由传播者承担,而是由人们承担。这就是传播者要一边传播模因“知识无罪”,一边又撇清责任承担“咎由自取”的原因
把模因复制给他们,却对模因与自己的言行不负责任;传播他人时说这是应该的,他人受害时又说这是他活该。这和加害没区别,正如给那些心灰意冷的人一份绳索,人死了又要说那是他拿走的
说到底,自由意志与伦理的矛盾就在于负不负责
请做一名负责的人,否则没人会对你负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