伦理,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还是处理方法、对待态度。伦理与道德齐头并进,一个具有崇高道德的人也可以伦理悲剧,一个恪守伦理的人也可以道德败坏
那似乎听起来有些远了。不过我问你,是否公开一种全新的od药物?是否告知一种高致死药物?是否说明药物的精神作用?这似乎没有正解。然而,长年积蓄下来的实践结果告诉我们,任由不管的结果是危害了所有人。原本安稳平静的od界被MRP-32E1搞得一团稀烂,MRP-32E1又杀害了那个充满罪恶感的人。有人夸美了MRP-22S1的精神作用,又有多少人陷入了痛苦之中!
那就是伦理问题,我们不能看着他们自生自灭了。我们要兼顾所有立场的观念,同时还不得做错或者说错任何事情。这样的压力下,MRP伦理委员会诞生了。至此,一切关于精神药物的医学伦理学问题,都将通过MRP伦理委员会而解决
人员叹问……
适用事已至此原则:
事已至此适用于:怀疑真实性、丢失自信心、脱离现实感、丧失目的地
需要人员有“反正事情都这样了,不如干完再说”的人生态度(不完美主义?啊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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